第二十四章 土地改革——虞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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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谦,字伯益,金坛人,明初大臣。虞谦仪表俊美,工于诗画,朱允炆时曾建议限制个人的田地占有面积,但朱棣即位后却废除了这个制度。后又提出多个建议,给百姓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因工部侍郎苏瓒,位居其上,虞谦因此常怏怏不乐,人们因此觉得他气量过于狭小,后病死任上。

建文年间,虞谦请限制僧道占田数量,规定每人不能超过十亩,多余部分便平均分给贫民,皇上听从了。永乐初年,他被召为大理寺少卿,当时有诏书说,建文年间曾上奏改革旧制的人,现在都要当面向皇上陈述清楚,虞谦于是陈述上述这件事,并请罪,皇上见虞谦害怕,便笑着说:“这不过是秀才批判道、佛而已。”将他放过不问,但僧道限田的规定还是被废除了。

都察院讨论欺骗之罪,请准予照洪武年间公布的条例枭首示众,虞谦上奏说“:近来奉诏书要依律断罪,欺骗之罪应判杖打流放,枭首不是诏书之意。”皇上听从了,天津卫仓库失火,烧掉粮食数十万石,御史说是主管的人盗用多了,所以烧仓以掩盖罪迹,逮捕了近八百人,有一百人应判死罪,虞谦说处罚得过滥,结果他们得以减罪。

皇上北巡,皇太子上奏虞谦为右副都御史,他与给事中杜钦巡视淮安和凤阳,到达陈州灾区,免除该地田租,赎回百姓所卖的子女。第二年,虞谦请求赈灾,太子对他说“:军民极度困敝,而卿等还从容陈请,那汲黯算什么人?”不久,命虞谦督管两浙、苏州、松江等府粮米,输运到南、北两京和徐州、淮安。富民贿赂有关官员,他们都得运到近地,而贫民多要输运到远地。虞谦建议分为四等:丁多粮最少的运到北京,次少的运到徐州,人丁和租粮相当的运到南京和淮安,丁少粮多的就存留本土。百姓赖此得到便利,他又说:“徐州、吕梁二洪,行船多被阻,请在每洪增加二百名挽夫,每月供给粮食;另拨给一百头官牛,闲暇时听任百姓使用耕作,大船来时,便用来挽船。”人民都觉得方便。他曾监督运木材,当时服役的人严重染上瘟疫,虞谦下令遣散处理,才控制住了瘟疫,不久,他偕同给事中许能巡抚浙江。

明仁宗朱高炽即位后将虞谦召回,改任大理寺卿,当时吕升任少卿,仰瞻任寺丞,而虞谦又推荐严本任寺正。皇上正慎重于用刑,虞谦等人也都悉心奏请,依罪定刑,凡是法司和各地上报的案件,虞谦等人都再四审查,力求其平正,他曾对人说:“他们无憾,我也就无憾了。”虞谦曾响应诏令,上书议论七个事项,都切中时务。有人说他上奏言事不密,向外人示恩买好,皇上因此生气,把他降为少卿。有一天,杨士奇奏事完毕后,还不想退下,皇上问:“你还想说什么?不是为了虞谦吧?”杨士奇便从头到尾论说虞谦冤枉,并说虞谦历事三朝,很得大臣之体,皇上说:”我也后悔那么做。”于是命令他复职。

明宣宗朱瞻基即位后,虞谦说:“按照旧制,犯了死罪的人,要罚终身服役。现在犯人所犯罪行不等,应依罪行轻重划分服役年限。”朱瞻基回书给虞谦说此事可行。

说来也巧,于谦走上仕途,也是得力于虞谦的赏识和举荐。洪武年间,虞谦主持杭州府试,府试中所有考生都要一一报名,唯独年仅14岁的于谦不报名,虞谦问其原因,于谦答曰:“同大人讳,故不敢报。”这是封建时代的规矩,上级的名讳,下级是绝对不能直呼的,虞谦听后,当即口占一上联:“何无忌、魏无忌、长孙无忌,彼无忌,此亦无忌。”用3位古人的姓名,巧妙地示意于谦大胆报名,我决不忌讳。于谦不加思索,随即对下联:“张相如、蔺相如、司马相如,名相如,实不相如。”也用3位古人姓名,表达了自己的谦逊和对上级的敬重,此联对得恰到好处,虞谦听后甚是惊讶,想不到此少年才思如此敏捷,将来必有大用,故大加赞赏、举荐。使于谦府试得中,后又考取进士,任监察御史,河南、山西巡抚,又从兵部侍郎升任兵部尚书、加少保,终成国家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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