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7 令人疯狂的造富运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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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7 令人疯狂的造富运动

【注:vie协议控制和ipo毕竟属于专业知识,笔者这等扑街货实在有些云里雾里,仅仅查看资料就huā了一个晚上“确定”又“貌似”没有“硬伤……”如果有错漏的地方,还请见谅!也请指正,下次我好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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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辰的确在美国,美国证监会发来48的上市批文,表明48分拆赴美纳斯达克上市已经进入最后一道程序。

这次负责48上市的承销商有两个,分别是美盛和高盛。尤其是前者,是主动送上门来的熟人,他就是在加州参议员亚力克?高尤举办的慈善晚宴上与宋辰有过一面之缘的杰拉尔?贝鲁。

凭借着杰拉尔?贝鲁这个敲门砖,美盛顺理成章成为48上市保荐人,而高盛干脆“使用了卑鄙的手段”明目张胆地从瑞信和摩根士丹利手中抢过这个身份的,原因就在于paypal的ceo洛格?菲力从中搭桥,因为当年他为华尔街银行开发的软件,高盛是首家采用的……

注册登记之后,剩下地就是在“两盛”的帮助下在美国重要的城市进行巡回路演,展示48的商业计划,这场路演,新任首席执行官王峻涛和他的管理团队才是主角。

今年三月份卸任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以及首席财务官的翟艳和蔡崇信都没有露面,前两者分别兼任阿里巴巴集团的董事长和董事。而何运涛顺理成章地升任他早已虎视眈眈的首席执行官。

至于宋辰,自从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他携着母亲和妻妾前往夏威夷度假被美国记者偷拍之后,女权主义颇为活跃的西方世界就对他评论不一,所以他尽量避开在公众场合露面。

依据〖中〗国1993年的电信法规:禁止外商介入电信运营和电信增值服务【注:1993年还没有互联网】。当时信息产业部的政策性指导意见是外商不能提供网络信息服务(icp),但可以提供技术服务!而正是这项政策,让那些精通法律的精英们找到了一条变通路径。

为了同时满足法律规定和境外上市的要求,48和投资银行的行业精英商议一个多月之后,最终拿出了举世闻名的“vie协议”学名“可变利益实体”也就是后世俗称的“新浪模式”现在则称作“48模式”

为了配合境外上市的计划。1998年11月,阿里巴巴集团在香港和百慕大群岛分别注册香港48和百慕大48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者以象征性的价格置入后者这个壳公司里面。

但vie协议的步骤显然还没有完结。同月,阿里巴巴集团又在开曼群岛注册开曼48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将作为上市主体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开曼48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用象征性的价格收购百慕大48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百慕大48百分百控股香港48。

1998年10月底,分拆出来的48全称为〖中〗国48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100内地资本,股东翟艳和徐小颖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同时。这家公司也包含了〖日〗本48的所有股权!

同时“〖中〗国48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11月初成立了,由1美元的象征性价格并入香港48。

这里面有一个关键性的步骤,48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知识产权、设备、不动产等所有财产全部转让给48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而前者只拥有基于协议享有使用权!很大程度上,这个步骤是为了控制股东翟艳和徐小颖。降低内资主体的自主性!

另外,翟艳和徐小颖将会以质押的方式将手中的股权质押给由香港48全资控股的〖中〗国48技术服务公司。用来担保国内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之间签定的利润转移协议。

换言之,翟艳和徐小颖只是名义上的股东。

上市主体开曼48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动复制了阿里巴巴集团的股权架构,而之所以在上市主体与内地公司之间再多设立两家公司(百慕大和香港公司),是利于将来内地公司具体经营发生变更或股权变动时不至于影响上市公司的稳定性,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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