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场(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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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可不是件轻松的事。签字,不止一次。如果问什么是霸王条款,医界的才是真正意义的霸王条款,单方制定,不容置疑。

成和所有患者家属一样,入院后面对签字。你不能不签,没有选择。首先,来大医院不易,能挂上号,能住上院,能排上名医手术,多么不容易。找人托关系,花了许多钱,能不签,不签一切努力付之东流。其实,能不能做,医院应该清楚,该不该做,医院可以决定。只是医院不想承担责任。换句话说,手术做好了是努力或奇迹,做坏了你不能埋怨追究。对患者及家属来说,签字是一种形式,走过场;从法律来说,文书是一种协议,对患者及家属具有约束力。患者及其家属,无奈,痛苦,充满恐惧。“条约”,有法律效力,犹如古时候登台打擂前签订生死状,提前声明,为强者开脱,为他开脱一切可能罪责。

现实生活中一直提倡政务公开,医务更需要公开,尤其是手术。生死攸关大事,不能捂着盖着垄断着。患者和家属许多来自外地,大多数人孤独无助,无专业知识能力,无话语权,无法保护自己。这些人迫切需要专业监督制度的保护。

医生的责任,不只是告诉病人和家属如何危险。

治疗,包括手术,是医生的工作。工作应有工作的条例,工作应有工作的制度。医者的利益要顾及,可是患者的生命保护谁来监管?面对医患纠纷时,医者觉得是弱者,其实大多时候患者无奈无助,他们才是弱者。在整个医疗过程里,患者以及他的生命掌握在医者手里,绝大多数患者没有专业知识,不能占据主动的地位的能力,是接受者,被动者。他们只有在结果出来的时候感激,或发泄情绪。无论哪一项工作,都有它的严肃性,有工作的标准,有科学的评价,有专业仲裁。医界既要保护医者开展正常工作,也要保护患者的生命、生命质量和人的权益!

签字这道手续,或者说是道程序,不经历的人不知那是一道关,是一道鬼门关。它不止一次签。病人家属必须经历这炼狱考验。

和许多人一样,成来自外地。这之前,夫妻两人多次往返奔波,有时成工作忙,妻就一个人跑。住院难,没有床位,排不上号,通过关系才好不容易解决了。

妻一住上院,成马上请假赶来。医院不许家属呆,让回住所等消息。

主刀是名医,经常开各种“学术”会议,你稍一迟疑、耽搁,错过时间,就得别人做了。为了方便联系,成转到附近,住在连片的医院周围“宾馆”区。

先是管床医生通知约谈。谈话,开会,是具有特色的工作方式,谈话的话题和方式是固定的,谈什么是提前设定的,受众在内容和结果上不能变异;会议,只有听众与讲话人两种角色,听者不能提出问题,不能表示异议,不能表达意愿,要认真地听。

不是签字的原因,成还进不了病区。亲人也不行,院方严格管理,要“外”“患”隔离。

这里的病房,与大医院的高贵极不相配——破旧的病房,特别拥挤,一个房间住了七八位。妻和病友们在交谈,从哪儿来,再谈各自病史。一个女孩,坐在床边,闪动着大眼睛,望着成笑。成对她微笑,和屋里人点头。这里的人不用介绍,都很友善。不熟悉的人们居住在一起,同病相怜,病房里没有了差别,没有距离。患难见真情,其言也善。

妻领成去医生办公区。管床医生和他们谈病情,让他们考虑是否做手术,然后忙自己的事。

成和妻两人无语,面面相觑:哪有选择商量余地!

中午,坐在医生办公区,成签了字。下午,成去原先住的地方取东西。成转了两次车,又走了几里地,还没喘息,就接到电话让他回去,说医生找他。

他打出租赶了回来,一位医生,受主任委托跟他谈手术风险。同样的话他又听了一遍。签了一张单子,条款细腻,有关风险没有不提到的。其内容涵盖犹如现今的药品说明,列出各种禁忌,罗列可能出现的后果,引发的一切杂症,一律提及。一个人如果看完药品说明,害得你不知是吃还是不吃,战战兢兢,如同服用毒药。

成感觉脑袋发木,迷迷瞪瞪,难道会真有问题?

离开医院,他打车来到霓虹闪烁的商业区,上商场为妻买了一套新衣,尽管他知道手术穿病服。回到住处,一夜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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