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表里不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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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我们以后一定好好做人。”曹国华说,“我们决定要找一份工作,努力干活,不怕苦不怕累,赚多点钱。以后让曹磊早点娶个老婆,然后生孩子,尽力供下一代读书。以后考律师,做议员,成为人上人。或者做科学家,去500强做行政也可以。美国的500强比中国多多了,应该比较容易。”

这计划也太长远了吧?现在连怎么不被遣返的事情都没弄妥当呢。再说了,美国的500强企业的确比中国多很多,具体数字李穆倒是忘记了。(杠上腹黑王爷)不过这里是加拿大啊,又不是美国。有正式身份的人可以两国随便去(911之后随便的程度也减弱了),可你是非法移民啊,没有身份的,要怎么过边界啊?难道还是躲在货柜箱里面过去?

“这个,你现在还不一定能够留在这里呢。”李穆提醒他说,“谭雅小姐答应了你们,尽量帮你们留在加拿大,可是移民局不一定肯。就算肯把你们暂时放出去,也不是加拿大公民的身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遣返。”

“这个不要紧啊!”曹磊插嘴说,“加拿大这里很讲究人权的,一般不会乱抓非法移民。在街上也没有人检查身份证。我已经打听过了,加拿大经常有大赦。只要呆多几年,总会等到赦免非法移民。到时候只要去移民局报名,就可以拿到公民身份了。加拿大的政府很讲信誉的,说大赦就是大赦,绝对不会像我们那样引蛇出洞。”

李穆觉得这话听起来好耳熟啊,难道曹磊被赵旺穿越了?要是真的,那真是最悲惨的穿越了。从一个监室穿越到另一个监室,还是同时代穿越,不像李穆这样还能得到一点先知先觉的优势。不过李穆总觉得有些不对,曹磊也就算了,曹国华当了这么久的副厅级,真的一点后手都没有?就不能回国吗?现在李穆都说原谅他们了。

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猫腻,自己胡思乱想是想不出来的,还是引蛇出洞看一看吧。李穆就和谭雅去见了移民局的一个副局长,虽然说表现形式不同,实质还是一样的。在国内能拉关系,国外也一样。不过在国内要讲政治,在加拿大是律。在国内要找高官写条子,然后带着那些关系广门路多的中介上门。在加拿大则是找个实权议员来写介绍信,然后带着关系广门路多的中介上门,有时候还有额外带多一个律师。

喝了咖啡送了礼物,就这么认识了。可惜人家要讲清廉,不能直接送昂贵的东西,最多只能是50加元一下。不过这就以为人家真的清廉,那就太天真了。很多东西是没有价格的,比如说高尔夫球会的会籍,比如说游艇的停泊资格,甚至是音乐会球队比赛的门票。很享受,很能提高生活质量,放到市场上能卖大价钱,可是真论起来,是一分钱都不值的,所以自然也不受什么50元的制约。

正好这个副局长喜欢打高尔夫,王家正好有一个很好的高尔夫球场,只有会员才能进去打球。李穆做为王翎隼的侄子,当然也有一个会籍,正好李穆不喜欢打高尔夫球,就把会籍送给了喜欢打高尔夫球的副局长。这都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虽然说社会上有人号称花五万块钱一年都买不到王家高尔夫球场的会员会籍,在里面免费吃龙虾鱼子酱松露什么的,免费喝各种法国加州澳大利亚美酒,还有恒温游泳池桑拿浴室美女按什么摩的,但实际上加入会员一分钱都不用交,所以是没有价格的。

副局长早就听说过王家的高尔夫球场了,还被人带过几次去,这时候李穆愿意把会籍转让给他,也就欣然笑纳了。然后李穆摆脱他的事情,只要不违法违规,当然也没有问题。比如说赵旺,本来他应该在一个月之后过堂。可是他年轻力壮的,别人的情况更加紧急,就推迟一下好了,定到三个月后再过堂。到时候只要余雅雯递上要求追究他损害李穆名誉权的法律文件,移民局就可以把他赶回海地去,偷渡客,有刑事案案底,还打架伤人,谁来说都不管用。

还有曹磊和曹国华父子,他们本来是三个月后才过堂,既然赵旺推迟了,就顶替上去好了。但是呢,曹磊曹国华虽然能说普通话,但是他们是山南省人,第一母语是山南省土话,就好像广东人第一母语是粤语(或者客家潮州什么的),上海人第一母语是上海话一样。为了保证他们能够完整准确无误的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必须要找一个山南省翻译过来,普通的中文翻译不行。

多伦多没有山南省土话的翻译(当然没有,李穆从来没听说过山南省土话翻译这种生物存在),所以必须去温哥华才有(什么?李穆大吃一惊,居然还真的有山南省土话翻译?),所以必须把曹磊和曹国华送去温哥华受审,但是温哥华那边的移民局人满为患,到了那边只能先监视居住实际上直接就在这边把人给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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