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关于内奸(1 / 2)

加入书签

第三百一十四章关于内奸

董真自然看出了他眼中的赞赏之意和惺惺相惜。可乐言情首发』

“后世没有人不知道你的志向啊……”

她在心里默默地补了一句。

所谓“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没有揭穿真相之前,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表面的伪装。

刘备此时还是刘璋的同宗兄弟、手足、好帮手,可是在早就知道了他最终结局的人来说,这一切全是浮云、浮云。

“你怎么这样看我?”

刘备疑惑地问。

他发现眼前这个女郎,似乎不再象先前那样,淡淡中带着些不耐烦。反而是她的目光之中,有些怜悯和了然……这令得她就象个历经沧桑的老人,一眼就看破了所有世事的去向,也看破了他的结局。

他忽然心中有些茫然的惧意——他会有怎样的结局呢?

“董君方才说到张松……”他咳了一声,延续话题,也想要驱散心中那种忽然而至的惧意:“不知是从何处看出他已遇不幸?”

他不再表现出那套古雅端方抑扬顿挫的说话方式时,董真觉得两人沟通起来十分随意舒适。

“嗯,张松之死。”

董真定了定神,道:“张松此人,颇有才华但恃才傲物,行事不懂收敛,虽堪为佐治之才,但不宜行此秘事。刘璋这人虽然平庸,却能容人,手下必然有能人异士,在益州也算是得了人望。张松平时得罪的人多,刘璋得罪的人少,而张松是帮外人……对,使君你就是益州的外人,目前……万一事情泄露,张松连逃走的机会都没有。所以说,即使眼下张松未死,此人必有泄露的一天。”

她并没有见过张松,不过却知道,后世的史书中是说,张松被其兄长所告密。由此可以推断这人的人品不怎样,平时也一定尖酸刻薄,连自己的兄长都不能容忍他。

而刘璋最后是和平地完成了益州政权的交替,拱手送到刘备手中,连最后血战都没有进行,因为他说不忍令百姓受殃及的战火之苦。

他平时的性格,一定是比较柔糯的。单看他连当地的士族都搞不定,就知道他不是什么铁血手腕的人物。这样的人不可能成为枭雄,甚至无法保住这天府之国的万里沃土,但是在巴蜀的世族们看来,却是一个极好的上司。如果有人要换掉这个容忍他们的上司,换一个明显更厉害的角色来,谁愿意?

所以张松必然会泄密,必然会失败。

“再者,益州派人前来葭萌劳军,为何来的是马超?歧山侯既然前来,为何要乔装打扮?因为马超能征善战,可与你的义弟张飞旗鼓相当。而拿下你们之后,歧山侯这位益州牧的亲弟弟出面安抚葭萌,更为名正言顺。使君,你也是见着他们二人之后,才生疑窦之心罢?说起来是不是得感谢我呢?”

“是。”刘备抓了许久她的衣袖,只觉手指酸痛无比,更糟的是暴露在山风之中,此时悬崖的温度,较之葭萌城中更要冷上几度,又有山风掠刮,冻得又僵又疼,但只能咬着牙坚持,闻言苦笑道:“多谢你在江上春宴之中,点明了歧山侯的真实身份。”

“其实使君若备加警惕,一定不会如今日这一般境地。可是可恨我为了点出歧山侯,不惜暴露了自己,便有人向你献计,说只要收服我董真,便如将巴蜀锦匹落了一半进自己口袋,使君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终于将歧山侯等人的来意放在一边,调走了张飞将军,让对方趁虚而入,落到了此时这个境地!”

饶是山风冷凛,刘备还是觉得脸上一热,心中想道:“你又怎知我的难处呢?”

却听董真道:“你抓着这衣袖,当真顺手么?”

“顺手!怎么不顺手?”

刘备大急,想到她方才之言,似乎对他颇有讽意,想到她险些中毒落在自己手中,清誉几乎毁于一旦,对一个女郎来说,岂能不恨?唯恐她再弄出点的花样来报仇,虽然此时手指僵冷酸麻,却也咬牙硬撑。

“莫要小人之心以度君子之腹!”

董真斜了他一眼,终于伸出手来,道:“来罢,拉着我的手。”

刘备一怔,这次倒是真的呆住了。

董真隔得近,看得清,但见他这次的双目之中,再没有那种故作温蔼、实则闪烁不定的光芒。

她在心中暗叹一声,想道:“刘备虽然狡诈多伪,但在某些方面,倒也不失为一个君子。不过这君子比较矛盾就是了……”

他一旦知道她是女子,就用了最容易控制女子的办法——将之变为自己后宅的女人。可是此时落下悬崖时,哪怕是生死一线,他宁可抓住她的衣袖,却未曾碰过她的手。

谁都知道,以手相握,无论温度还是着力,却会强过抓住衣袖。

他却没有。

即使此时她主动提出,拉住他的手,来缓解他的压力,他还露出这样犹豫的神情来。不是一口答应,也不是故作推辞,是真正觉得……拉她的手好象有点儿不妥……

董真嗤地一笑:“别说是碰了我的手,就算我在你府中真的中了毒,落了你的手,我也会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刘备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大汉帝国,是个开放的帝国。所以寡妇再醮还能嫁入贵家,比如历史上曹丕娶了甄宓为皇后;歌妓也能成为王夫人,比如曹操的正妻卞氏。这些出身并不算特别光鲜的女子,并没有谁哭着喊着要将她沉塘。

但是这不意味着,女性就没有贞节可言。

相反,曹氏不在意,是因为曹操出身并非真正的世族,曹氏家族虽有地位金钱却无名望,更没有所谓的家学来约束,加上曹操有意表现得豪放不羁又重视实用的作风,才有这样的女性传奇存在。

在真正的世家大族之中,未婚女性极为重视自己的贞节,倒也不是为了所谓的气节,而是出于骄傲。

从小被家族精心培养珍爱倍至、长大后被年轻才俊们竞相追逐求亲,虽明知只是联姻的工具,但这样培养出来的工具,也有属于工具的骄傲。

未婚而被玷污,简直就是对这骄傲的毁灭性打击。

外界的谈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跨不过自己内心这道坎。

而且越破落的世家,女性就越是骄傲。因为除了这个,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可以醒目地提醒自己曾经高贵的身份。

所以刘备才笃信,只要自己占有了这个董氏女郎,她为了维系骄傲,除了嫁他之外,别无他路可走。

而他刘备虽然年纪长了些,但还不失为一个贵婿。

所以他才敢大胆地行使这种看上去实在太卑鄙不符合声名的行径,因为他坚信后来会一床锦被掩风流,化为一桩流传甚美的韵事。

“别不识好人心,不要我拉你就算了。”

董真没有什么耐心与他周旋。

刘备见她手一缩,终于回过神来,松开右手,同时抓住衣袖的左手一用力,身子向上蹿出,终于紧紧地握住了那只白晰的纤手。

手指修长,肌肤滑腻,温暖而柔软,毕竟是年轻女子的手,伸掌握住之时,刘备不禁心中一荡。但随即便觉得那柔软之中,又有着一种隐约的坚韧,若有若无传出来的劲气令得他的心又是一紧。

这不是普通的女郎!

否则他刘玄德英雄半世,怎么现在会悬挂在绝崖边上!

他咳了一声,继续刚才的话题:

“即使如此,你也只是推断出了益州牧将对我不利。但这与你防备我下毒,并没有着我的手,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何你会没有中毒?”

“那毒,是十丈罗吧?”

董真淡淡道。

刘备一怔,没想到她连这个都知道,心中才真正开始有了凛然之意,想了想,果断答道:“是。”

董真解嘲地一笑:“早就应该想到,这个世间的医术并不发达,有着厉害功效的药物,也不会象天上的星星那么繁多,弄来弄去,顶多也只几种而已,被用得最多的,必然是最厉害的。我只是没想到……十丈罗还真是最厉害的。”

刘备只当她还在讽嘲自己,脸上更是烫得厉害,道:“我……我并非贪色之辈……”

“我也没什么美色。”

董真比他还要坦率:“我所有的,不过是令得蚕虫生出疫病又能将它们治好的法子罢了。这才是你最看重的,对吗?”

刘备身躯微震,正待答话,上方却嗖地一声,丢下一条青灰色的葛绳来,只在空中转了几转,便又放下一大截,正好垂落在董真和刘备的身前,轻轻摇晃。

“等一等!”

刘备见董真伸手去抓那葛绳,忽然出声道:“先试探一下为好!”

若是那些黑衣人疑心他们未死,也完全可以垂下这样一条绳索来试探。那么他们爬上崖去,面临他们的便是新一轮的杀戳。

感慨于刘备的细心,董真微微一笑:“不会。这条葛绳,是我的朋友放下来的。因为搓绳所有的葛布,就用的他的一件衣裳。”

杨阿若的衣裳。

刘备跟在董真身后,被那条葛绳缓缓带上崖顶时,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年青男子。

虽然从身形肤色来看十分年轻,但那样冷静如冰雪、锋锐如霜刃般的气度,绝非寻常人所能拥有。那是岁月凝就的寒冰,是血腥磨砺的霜刃。刘备自己是驰骋疆场的人,一眼便看出了眼前的这个男子,必然曾杀人无数。就连他背着的长剑,也定然饮饱了喷薄而滚烫的人血,透出森冷的死亡气息。

是那个跟随董真来府中的护卫!

刘备惊诧地停住脚步。

可是跟着董真入府时,他低调而沉默,就象个最寻常不过的忠诚护卫一般,哪里有这种锋刃出鞘般令人凛然生寒的气度?

“你杀了人?”

董真忽然问道。

她收起如意钩,又肆意地伸展开臂膀,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还扭了扭腰,姿势完全没有优雅美观可言,倒象个街头汉子一样粗鲁。

当初江上春宴,那个语惊四座的谦雅郎君,果真就是眼前的她么?

刘备一向认为自己演技最好,可是现在第一次有些不太自信起来。

“路上跟踪他们,却被暗哨发现。他们围杀于我,我担心时间久了你支持不住,便杀了四人,逃了回来。”

杨阿若说得轻描淡写,但是董真精神一振:“发现他们的巢穴了?不然如何会有暗哨?”言毕又跺足大叹:“想来也是你太担心我了,不然以你的能耐,若是耐心守候周旋,又如何会被暗哨发现?”

“应该是平时落脚之处,不过那地方看上去尚新,或许是刚下不久,我又被暗哨发现,无法进一步探寻。就算现在再赶过去,恐怕也是人走屋空。”

杨阿若上下打量了她几眼,发现她安然无恙,方才答道:“我原是想看看他们这次过来,可有什么人暗中为头目。不过看样子还当真没什么有份量的头目,不过几个小角色,有什么好在意的?倒是你能安全归来,才叫大家都放心。”

刘备听得已是惊疑不已,此时不禁问道:“董君,你……你早就料到了这一切?”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