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勇敢的骑士队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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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几天前,一位从南方来的特罗巴多——也就是游吟诗人,在中心街和南方大道上为众人表演自己的拿手好戏。

相比较圣迹殿一年才举办的一次的圣迹剧而言,一场只消花几个铜子的奇幻大戏,明显更受到穷人的喜欢。

那位胡子拉碴、带着圆形帽子的中年大叔在人群中上窜下跳,见到有几位观众走过来,他便开始表演起自己擅长的作品。

【为买酒的人干上一杯】

【他的酒水供人们开怀畅饮】

【为形色匆匆的上干上一杯】

【他们辛苦劳动使得家庭得到温饱】

【为逝去的亲人干上一杯】

【亲情将不会和时间一同消失】

【为漂泊不定的船员和生意人干上一杯】

【流落在外地,一切的乡音都是最美妙的乐曲】



诗歌具备魔力,这位不修边幅者证明了这一点。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行车道上简直多了一座闪闪发光的舞台,有些没有生意的商贩干脆就在不远处停了下来,他们捧场也算得上是让这处不大不小的区域变成了服务周到的的上流剧院。

人群开始拥挤起来了。

马夫和送货的多少有些怒气。

幸好,中年大叔会吹一种军用的号子。在他的指挥下,观众们开始无意识地转换阵地。

这样街面上巡逻的治安官即便看到了骚乱,也不会说些什么,毕竟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任务。

“唱吧,诗人。”

“如果您的故事足够精彩,让我留下的眼泪,亦或者给予我从未有过的欢愉,我愿意将今天的收入全部交付给你。”一位老者如此说道。

在这个时代,吟游诗人算得上是文艺复兴的先驱。

他们四处游荡,了解各地的风俗习惯,对于什么样的故事可以扣人心弦几乎算是了如指掌,他们非常热衷于用自己夸张的手法来描摹恶毒的地主和迫害百姓的官员,又或者是某位贵族太太的私生活。

通常这些人会在故事的结尾里遭受到勇士的复仇,于是大多数人都可以安然放下心中的担忧,重新回归到的工作岗位上去。

不过,今天中年大叔并不愿意照本宣科。

他奏起了风笛,手法娴熟地让气口从一跳到了四,再让四变成一。

【以列色斯坦,国王的儿子,所罗门阁下】

【他是所有继承者中最聪明的一位】

【热爱上帝,信奉天使】

【虽然和你我一样都是泥土造就的】

【却具有种种不可思议的力量】



【魔神巴尔,最可怕的魔神巴尔。他有时是人,有时候是野兽,但是所有的魔神里面,他最为阴险狡猾,因为恶人却从来不会露出自己的头,在瓦罐在留下裂纹,吃掉修补的工人的人。】

【聪慧的所罗门,也吃过巴尔的苦头】

【但是却不曾抓住他,因为对方善于伪装,从不路面】

唱到这里的时候,这位游吟诗人表现出得意的样子,他身前的口袋并没有像是雨点般一样涌现钱币,那引以为豪的的音符究竟有没有深入听众的内心,也是一种不可知的事情。

茉莉小姐错开人群迈动步伐,急匆匆回到房子前面。

在她看来,自己圆满完成了伊凡少爷的任务,可能回到得到一句称赞或者点头示意,若是还能加上一记赞许的眼神,她完全可以缩在大衣里面“嘿嘿嘿”地微笑一个下午。

“伊凡少爷,伊凡”

她觉得自己有些吵闹了,声音再次变得小小的。

上流社会的人,应该是注意礼仪的。

对吧?

茉莉重新开始行走,她看起来静悄悄的,好像是一直猫咪在优雅踱步。

不多时,看到一辆马车正停在自家的房前,而那位俊美的年轻人正在指挥马夫搬运自己的行李。

她的心蓦然凉了半截,慌乱间就连舌头也不灵活了。

“伊凡少爷”

伊凡的眼睛看向她,那目光里面除了询问什么都没有。

茉莉一时间不知道看向什么地方,她的咯吱窝里面大概没有藏着可以留作纪念的刺绣手帕,怀中的手绢只是一件又老又破的方子花布而已,这是妈妈在她之前过十岁生日的时候送给她的。

“伊凡少爷”

他马上要走了。

但是还没有说——再见。

翠绿的眼睛如同多一层黑色纱幔,默默地垂下。

伊凡点了点头,这让茉莉有了点勇气,只见她抿了抿嘴唇:“我打听到了一些消息是在下城区几个一直干搬运的工人——死去了听说是一个叫做尼桑艾的人好像是有野兽闯进来了有人看到了,也有人听到了是狼嚎的声音。”

“他们都说下城区很危险所以如果如果”

“我知道了。”

伊凡打断了她后续对话,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如果只是有狼跑到城市里面来的话,无论究竟有多少匹,爪子有多锋利,也不可能影响到自己在庄园和市厅花园里面的生活。

“告诉你的母亲,房间给我留着。”

“过段时间,道林家族的管家会遣人把钱送过来。”

“那么再见了。”

驽马的脚梯在地面上发不出清脆的声音,即便是这样它行动起来的依旧是少女难以追赶的距离。

茉莉就呆在原地,附近各色服饰、年纪的行脚商往来反复,却不曾在她翡翠般的瞳孔下留下丝毫踪影。

那副场景正如《少年维特之烦恼》中描摹的那样:马车停在会场门前,走下车时简直就像是在做梦,完全迷失在暮色苍茫的世界里了,连从灯火辉煌的大厅里对着我们演奏的音乐都没有听见。

远处吟游诗人开始颂念最后一段篇章:

【请允许我成为你的夏季】

【当夏季的光阴依然流逝】

【请允许我成为你的音乐】

【当夜莺和金莺收敛了歌喉】

当她回过神来,准备为他收拾一下房间,发现原本安置在厨房桌子上的点心少了一块,原本无声的乖楞模样就像是碰见的仙女从井口走出。

终于露出了明媚纯洁的笑容。

“真好。”



如果让伊凡再一次选择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听从茉莉小姐的建议,多多小心野狼;如果让伊凡再一次行动的话,他一定不会在聚会上大出风头,向一位头脑不清的骑士表露自己医师的身份。

没办法,权利和野心挟制了一切善良和公益,所谓的山野悠闲成为惹人发笑的段子。

一位正在寻求地位的贵族不是可能在名利场不动不摇的,头衔的进阶代表了某种程度的重新分配。

核心利益受到损失所带来的的抵抗是难以严明,往往需要家族全部分子一起努力,否则稍有不慎就像马萨林一样身体垮塌、昏睡不醒!

配餐室大门“轰”的一声,裂开了。

和茅屋草垛相比,人们头一次发现贵族的家也不是那么结实。

伊凡反应得比较快,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但是他同样惊骇于这里可怖怪物突然从神话传说中冒出来,黄褐色的眼睛,皮毛上沾满了一种难闻的气息。

灰黑色的毛囊从根部开始扁塌、恶臭至极。

毛与毛相互间粘附在一起,斑秃的肌肤就像是一颗摇摇欲坠的老槐树,肌肉纹理向外凹陷,块状的瘤子拥挤攀附比秋天集市上的石榴还多。

黑筋强壮有力,简直是考古学家最好的凸透镜,可以不费力地将骨子里的残暴映照出来。

“唐·塞拉唐拉!”

“骑士先生?”

伊凡心中不断涌现胆怯、惶恐的情绪,那双漂亮的靴子首先变得毫无分寸。

这并非说他是一个毫无勇气的家伙,实际上对比后世热衷极限运动的年轻人,现世无恶不作的强盗,他胆量和头脑都是出色而非凡的。

但是有些事情,人类始终不会做得比较他的同伴更好。

当恺撒带领3万人左右在以撒莫登录,庞培、西庇乌的后代难道会不如手底下的平民军官。

他们接收到的教育和血脉中流淌的智慧,足以让他们超越唱着拟剧、争夺七鳃鳗的同龄人。

因为有些人天生就是王者,即便他们信奉“童心不可毁灭”的无趣俗语,不就葡萄酒就吃“茶点”,也不会有人比他们做得更好。

唐·塞拉一动不动地站在前面,脸色苍白,胸膛笔直而有气度。

和他神勇的表现比起来,某些人应该反省自己怯弱。

“来不及惭愧了!”

“骑士先生是一个勇敢的人,可能是他曾经收到过军事训练,搞不好还参与过卢西塔尼亚的战争。从现在的情况看来,这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早知道就不在心里鄙视他了。”

伊凡怀揣歉意的想法完全是一带而过,他更多的是想,怎么利用这个有点蛮力的士兵拖住对面这个怪物,好让自己及时撤退。

仅仅是撤退而已。

几百年前,十字军清剿欧罗巴周边的异教徒的时候,爱斯巴尼亚的理查国王充分考虑到哈丁会战的教训,率领英格兰部队表面上撤回了阿卡,让萨拉丁后续的奇袭转变成了基督徒通打落水狗。

这上面这段语意中,伊凡觉得自己应该学习理查国王。

所以

现在他该跑了——!

狼人从室内走出来,黄昏辉煌将胡须末梢照得发亮。

狭长的眸子并不受到光线的影响,存在半分半秒的削弱、眨眼的时间,反而一如既往恶狠狠地盯着世界上的一切生物。

那附近原本还在鸣响的昆虫陡然失去了生命力,四周围的温度也仿佛将至了冰点。

不完全的静谧,构成堪比死亡之地的寂静。

唯一要说是好事的就是对方的个子并不高,一米7左右的高度,甚至还不到的伊凡本人的眼睛。

不过这并不能减少狼人的恐怖威慑,配合上那潮湿外表,更像是火湖里面钻出来的恶魔。

“现在还不能跑!”

“这种恶毒的畜生骨子里一定带着捕猎的基因。”

“如果现在转过身去,搞不好会被认定为是手无缚鸡的猎物,说不定会被第一个追上去给弄死。最好的办法还是,等到唐·塞拉开始反抗的时候,我再逃跑,希望他能够多坚持一点时间。”

伊凡强行按捺住自己的逃跑欲望,一边遥遥地望着前方,一边也不太敢于和那头野兽对视。

于是只好寄希望于唐·塞拉的身上,甚至打算开口勉励几句:“先生,我觉得您最好拿我t”

话还没有说完,唐·塞拉一头栽在地上。

狼人露出疑惑的表情,似乎在好奇自己还没有碰到他,他怎么就倒下来了。

“你t在这装什么碰瓷”

伊凡先是目瞪头呆,焦虑心情几乎可以焚烧任何湿润的木材。

看来还是太过于高看中世纪时代,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的心理承受的能力了。

虽然他们的心理笃信世界上真的有一位万能的主,但是当恶魔不作掩饰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比《但以理书》还严峻的考验深深刺激每一位心智正常人的神经。

唐·塞拉倒在地上,他双眼紧闭,连嘴唇都是歪斜着的,右肩和脊背的衣服上的纹饰和湿润的泥土混在一起,成为一套富有自然生趣的掩体。

死人。

受到惊吓昏迷不醒的人?

狼人对此没有兴趣,只见它奸狡的耳朵稍一抖动,原来倾斜的毛发竟然竖立起来了。

两只除了血色别无其他内容的眼眸转而盯上了现场唯一一个活人,或者唯一一个站着的人。

眼球的不规则形体和圆等同。

其体积更是和弗兰西特人最常见到的网球一般大小。

虽然对方的身躯并不高大,畸形体态却总能给人一众排山倒海的压迫感。

“呜呜呜——!”

狼人的嘴巴里面好似安装了一个引擎,联动的几乎如同粪堆里面发酵孕育而成的臭气,鼻空会在呼吸的时候微微张开,然后留下不知道是不是鼻涕的黄色粘稠液体——看现场情况,有可能是其他仆人的脑浆。

“现在装死是不是晚了。”

“不光是装死,就连逃跑都有点晚了。”

伊凡自言自语,用专属于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打气。

他已经知道逃跑策略是错误的,因为从现在情况下看来,若是狼人继续按照现在四只脚落地、虎虎生威的速度奔跑,那么在伊凡转头扭身的三秒之后,对方就会一爪子将他撕成碎片。

该怎么办?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难不成我真的要死了——吗!?

伊凡眉心中间的肌肉在不自觉的抽动,强烈的危机感使得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做一些连他都不知道的紧急防御措施,心跳的频率激素上升,耳鸣、目眩的感觉一而再再而三地唤起。

由肾上腺髓质分泌肾上腺素,混合快要沸腾的血液,一股脑地从内脏区域运转到了其他各个角落。

这种应激激素能调节心肌、增高血压、活化交感神经,可以瞬间给人强大的机能提升和恐怖的爆发力。应用到伊凡本人身上的效果,便是让他觉得时间好像慢了下来。

动态视力,神经反射水平略有上升。

随着对面那只狼人上下翻腾的毛发、肩头上咕噜翻滚的水珠都像是洗发水广告商演的那样整整齐齐。

绒毛分叉贴着面孔,随风飘扬贴在不对称的下巴上。

也正是这个时候,他忽然看到对方人中的位置有一颗黑痣。

好熟悉的感觉。

可伊凡来不及去深想了,他必须赶紧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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