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水有多深一百三十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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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体,丢魂这样的事情,可以简单地说,是一个人不能自主控制原本属于自己的身体。

当然这里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作为主体,就是你还在你自己的身体里,但是你的身体里又进入了另外一个,当然不能算人,更加不是真正的神仙的仙,精怪,鬼魅等。注意,鬼,鬼魂是不能附体的。鬼要是能附体的话,人就不会死。人死,当然主要是身体器官的衰竭,或者出了意外死亡等。人死,同时带来身体器官的衰竭,所以才变成鬼。而鬼没有能力附体到其他活生生的人的身上。有两个原因导致鬼是不能附体的。一个是活人,每一个人都有三昧真火,前面章节我有提到过的。鬼是害怕和不能接近这三昧真火的。也就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阳气盛的前提下,鬼无法接近人。另外一个就是鬼虽然有一定的神通,表面看,当然是跟普通人比很厉害,能吓唬到人。但是其实伤害不了人。也是不敢这么做的。因为旁边有无常等鬼差跟着。人鬼不同道。不能报私仇,前面也提到过。那生前就是自己也修炼过什么,那就另当别论了。但是一个修道的人,变成了鬼,却有违天道,附身于人的话,那下场是很惨的。

第二种是人的魂魄离体,有游离的状态。相信很多人看过有关的影视剧情节。当然要排除修道之人的魂游千里之外的道术。【见八仙传说当中的铁拐李的传说,就不赘述了】。因为这样的道术,风险很大,一旦自己的本体看护不好,没有尽责和有保护能力的护法的话,本体一坏,如同寿命终结。那个身体就不能再用了。而人的魂魄离体,多见于梦中,或者生病状态,或者被外界引诱【就是通常说的丢魂】。

无论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其实对你都没有什么好处。

第一种的情况,你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而由别的什么来控制的话,那个控制你身体的东西,必然会吸食你的阳气,本元,精气,血精等等,那是让你短命和减寿的。最最最轻的情况就是你极有可能变成抑郁症,精神病等等。

第二种的情况,危害更大。要知道,人大都是都是凡人。人只有什么时候才会魂魄离体?那只有人死了,或者即将要死了的时候,才会魂魄离体。要知道,你的魂魄离体了,那你就跟鬼魂差不多了。而你的身体就跟行尸走肉差不多了。你离体了,那自然就会有鬼来盯上你,你的魂魄。带走你,带你去鬼该呆的地方,鬼该去的地方,让你去认识同类情况的人或者鬼。

其实还有一种,就是中了迷幻术,被什么人陷害,被什么给迷惑住了,因为就跟丢了魂差不多,自己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身体,变成了受他人或者什么东西控制的人偶,木偶。

你个混混做了一个梦。梦里他是被什么人带去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好大,好大。嗯,那里的男人穿的衣服好奇怪,怎么感觉像是太监之类的?不会吧?大概是下人吧。嗯,又看到了很多女的,大概是女仆之类的。再接着,到了这个房间,啊,一个美人。美人在梳妆打扮,美人在沐浴,美人在睡觉。然后好香的味道。然后嗯,那个,那个,就跟美人发生了该发生的事情。这个房间的事情刚了了,那边又是一个房间,嗯,又是一个大美人,婀娜多姿,在舞蹈?然后又是一番。接着,接着,又是,又几番。到底看到了多少美人?不记得了,反正就没停下来。

哦,对了,好像还是那个什么干爹带自己进去的那个很大的地方呢。要不然自己就一个混混,跟平头老百姓差不多,怎么可能能进那种地方呢?

混混以为自己这是做了一个那种梦而已。

可是混混的手下们招供的确是另外一回事。

版本还不是一个,有几个呢。

主要的意思是昨天晚上的时候,哥几个还喝酒吃肉什么的来着。忽然有人来说要大哥【那个混混】去什么地方,还有什么马车在等着,似乎很着急,很紧急的样子。然后大哥就上了那马车。车夫是谁都没有看清楚,那马车飞快,就跟一阵风似的就不见了。也是今天被抓了,也知道出事情了【没敢说皇宫出事情了,这出事情是出事情,但是你说了就得挨揍,更加不能说娘娘被人,被皇帝以外的男人给那个的事情】,才想是不是大哥跟这件事有关。最关键的事情,皇宫出事情之后,还有一件怪事情,就是大胆贼人犯案后竟然带走了娘娘的衣物【肚兜,贴身衣物什么的】,还有头饰,首饰什么的。

最最最最不可思议的事情是混混被抓,被绑起来的时候,头上插着女人用的簪子,发饰之类。那种东西一看就是普通人家,甚至大户人家都没有的东西,显然很气派的那种。

而且,混混穿了件肚兜,是女人的肚兜。

肚兜,头饰,首饰等,反正皇宫丢失的东西,不是在混混身上,就是在他房间里,在房间的桌子正大光明的放着。

别的就不用说,就光光这个,就是铁证了。

况且,连杀死娘娘的凶器,血衣都在。

你说不是混混,还能是谁?

并且,小弟们还说,大清早,天还没亮呢。大哥就敲门,说回来了,快活,快活,老子这辈子值了,然后就直奔房间睡觉去了。

这句“快活,快活,老子这辈子值了”可不是小弟们能编的出来的。因为那个贼人,祸害了好几个娘娘之后,就是这么说,还是大摇大摆,或者跟一阵风似的,有人怀疑是使用了什么邪术,妖术之类的犯案的时候说的,宫里很多人能证明。

所以,混混犯案,胆大包天,可谓是证据确凿,无法抵赖。

混混当然不能承认自己犯案了。自己怎么可能胆大包天,犯下这么糊涂的案子呢?况且自己也没有那个本事啊。心思?心思谁不会动一下呢?说让你有机会到皇宫,还跟娘娘这么近距离接触。说你不会对娘娘动那个心思?那绝对是扯淡。

问题是绝大部分人吓死都吓死了,哪有真敢这么干的呢?这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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