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至于瓦尔贝希的归属,(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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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王列传

就要看刘德胜的志向了:他选的乃是刺客之道,并不适合成为将军或者城主,相比之下,他的妹妹刘红瑶天资聪颖,多谋善断,外圆而内方,正经是个好苗子。

入城之后,康王首先去看了酒馆,可惜,因为战争开始了,酒馆里没有人,自然也就没有宝贝,真是令人遗憾。

随后进入城主府,一进门就看见刘德胜盘坐在地中间,对着半空飘着的小光球儿发呆。

还是康王身上的甲胄声响,惊醒了他,连忙起身施礼:“见过节帅,弟子侥幸刺杀敌酋格兰切尔成功,首级在此。”

说着从后腰拽下一个塑料口袋,里面果然装着一颗妇人的头——只不过颜色深绿,满脸褶皱,也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被人称作祖母,这容貌实在不堪。

康王也不知道祖宾怎么会喜欢这样的风格,不过人都死了,臧否无用。

瞥了一眼这人头,康王只是一摆手,刘德胜就将人头随手扔到了角落里——他要这东西自然也没用,要不是为了记功,谁会随身带这玩应儿。

万兵城所有人的眼睛,其实都被那个光球吸引住了,而观察团的人,这是一头雾水的看着这些人,对着某一处聚焦视线,但是那里明明空无一物——也不是所有观察团的人都看不见,那个记者就影影晃晃地好像看到了些东西。

不过能在这种团队里担任出镜任务的,自然不是普通人,满眼的疑惑,但就是紧闭双唇,一声不吭,只是悄悄指挥着摄像把这一幕纳入镜头。

没人说话,一时间气氛沉凝。

还是李得庚性子直,他只是纳闷了一会儿,就等着了,结果环视一周,发现大家都已经清醒了,就是没人说话,而作为当事人的万兵城成员,又都在发呆。

他是军官,但到底也是个官,虽然经常被邵良平嘲笑政治敏感度不够,可是人情往份,他也不差,自然明白这些人不出声的道理:无非是不明所以,担心说错话,自然是选择不说不错。

不过他耐不得——事多着呢,这发呆空耗时间有什么意思?再说他和康王也熟悉,那几个小娃娃哪个不叫他一声李叔?

于是他咳嗦一声,把几个人唤回魂来:“康门主,你们看什么呢?”

他是个守规矩的人,人前要给别人留面子的,要是不正经的邵良平,就会揶揄的称呼为小康门主。

康王没回头,也没回话,倒是陈玉珰咋咋呼呼的:“诶?李叔你没看到么?这里有个灯泡啊,这么亮呢。”

知道康王就是这性子,李得庚也没在意,有人搭茬能把事解释清楚就行,但是这答案属实让人摸不着头脑:“灯泡?什么灯泡?”

陈玉珥轻拍了一下妹妹:“瞎胡说……只是一个光球,哪什么泡。不过李叔,你们看不到吗?倒还真挺神奇的。不知道有什么用?”

李得庚眉头皱了起来:“你们看得见,我们却看不见?这又是什么鬼东西了?难不成只有参战的人才看得到?”

“非也。”

康王一翻手,把手里提着的大戟尾下随手往地上一戳,破甲锥深入砖石一尺有余,稳稳地把大戟立住。

近前伸手捉住光球,狠狠的一握,顿时光明大放,明亮而不刺眼,随着他用力,原本碗大的光球,一点点缩小,最后成了牛眼大一颗水玉也似的明珠,被他捻在指间。

这一下所有人都能看见了。

李得庚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眉头皱得更紧:“这到底是什么?”

康王把明珠举在眼前:“城市之心。”

虽然跟进来的人不多,仍是引起了不小的哗然:“这就是城市之心?”

李得庚满眼的警告:“可不能胡说啊,多少人都找不到城市之心,就这么在这等着你?任你揉圆捏扁,让谁看见就能看见?”

回护之意溢于言表。

康王承情,不过有些事,早晚是要做的。

正巧有这个纪录片组,想必涉及面比较广了,于是他只是一捋髭髯,微微摇头:“也不是。此物择有缘者,只有人望出众者,方能得见。

想要承载此物,前置条件不少。”

李得庚愣了一下,就没再说话——康王这架势他眼熟得很,每次邵良平想要忽悠人,就是这个劲儿,他摸不准康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就不好阻拦。

那个记者却一下就激动了,他却不是因为自己能看见,而是因为康王这表现,显然是有些话要说的,涉及到城市之心,可就没有小事了。

“城市之心传说已久,康王是怎么确定这个……宝珠就是城市之心呢?”

康王的回答言简意赅:“咱有过两个……现在可能是三个。”

“啊?”xn。

众人大吃一惊,这消息可比城市之心现世还要劲爆。

康王却不理众人,而是看向刘德胜:“你此战居功厥伟,格兰切尔也死于你手,此物合该与你有缘。

只是承受此物,你便要成为瓦尔贝希城主,轻易离城不得,你可有此意?”

刘德胜只是微一沉吟,就做了决断:“弟子年纪尚幼,世界如此广博,武道风景无限,弟子还想拼搏些岁月,看一看世间繁华,探一探武道高峰,城主之位由节帅另行抉择便是。”

康王点了点头:“咱见你平日里行事,便知你是个有大志的。此功与你记下,且待日后红瑶成才,许她一座大城好了。”

刘德胜当即就囧了:“红瑶?她……”

陈玉珰笑嘻嘻的接口:“放心吧,我们都知道红瑶天分比你好的,而且她也比你像个人物呢。”

除了苦笑,刘德胜也就没有话说了:他妹妹年纪虽小,但是已经初现社交大牛症的症状,和门里的师兄师姐们,关系比他这个亲哥哥好多了。

很多时候,别人都是看在刘红瑶的面子上,才带挈刘德胜,时间久了,大家也知道刘德胜是什么人了,风评倒好上了不少。

就连康王,也是喜欢刘红瑶多些。

一旁的记者,经过这一耽搁,也不着急了,反而沉稳下来——他只是个纪录片记者,并不需要咄咄逼人,制造热点,如今涉及到城市之心,片子拍好了什么时候能播出去都不一定呢,说不定秘密太大,贴上个“内部审阅”,他到死都看不到公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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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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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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