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紫血散魂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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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无争顿住脚步,转身跑到封亦面前,请求道:“封亦,求你去救他回来!他落在耶律雄才手中,耶律雄才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面对慕容无争的请求,封亦心中不忍,即使他也知道自己不是耶律雄才和覃飞厚的对手。

“无争,天明,你们放心,我一定会救大师的。你们在这里等我!”

说完,封亦闪身往耶律雄才等人消失的方向追去。

苏横浪与龙再兴两人在对视了一眼之后,同样追了过去。

不过眨眼间的功夫,这天池之上只留下慕容无争和南宫天明二人。

封亦施展错影步攀上那座山崖时,耶律雄才和覃飞厚已经走远,只能远远地看到两个小黑点在远处飞速奔驰。

封亦一愣神之间,身后的苏横浪和龙再兴已然跑到了他前面。

只听苏横浪在越过封亦身边时,留下一句话:“你还愣在这做什么,还不快追!”

封亦回过神来,紧跟在苏横浪和龙再兴身后。

“两位前辈,你们能告诉我,你们为什么来长白山吗?”

龙再兴似乎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封亦一眼,说道:“小伙子,你告诉我,你这错影步是谁教你的,那我就告诉你,我来长白山做什么。”

封亦在心里叹了口气,加快脚步,紧跟在两人身后,说道:“是这样的,我是看金国十七王妃留在雪地上的脚印学会的。”

龙再兴猛然间顿住脚步,回头一把揪住封亦。

“金国十七王妃?术虎无双?”

封亦点了点头,说道:“是啊!”

龙再兴上下打量着封亦,好一会才说道:“小子,我和你说,我天山派的武学是从不外传。天山派有门规,一旦发现有外人偷学了天山派的绝技,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吗?”

“什么后果?”

“天山派将集整个天山派的力量找到那人,轻则废其武功,重则取其性命。”

封亦被吓了一跳,问道:“这么严重?你是不是在吓唬我?”

“我吓唬你干嘛?这是我天山派立派来的规矩,江湖中人都知道我天山派的这规矩。你要是不相信可以问问这位苏老爷。”

封亦抬眼看了看四周,说道:“哪位苏老爷?我不和你说了,我还要去救人。”

说完,封亦身形一闪,化出无数道幻影,居然挣脱开龙再兴的单手,并且在一眨眼间绕过龙再兴,继续往前追去。

原来,当龙再兴与封亦说话的这么一瞬间,眼前早已不见了耶律雄才和覃飞厚的身影,就连苏横浪也已经追远了。封亦心中一急之下,竟然展露出了一手连龙再兴都看不懂的功夫。

“这......这好像不是错影步啊!”龙再兴猛然间回过神来,一边追着封亦的身影,一边大声说道,“喂,小子,你先给我站住!”

“你当我傻呀!照你天山派的这规矩,我练了你们天山派的功夫,你要么会废我武功,要么就会杀我。这个时候我还不跑,难道要我像个傻瓜一样站着不动,好让你杀我或者废我武功吗?”

“好小子,有我在,你休想跑!”

龙再兴一开始还对封亦不以为意,认为一个年轻人,功力再高也不会高到哪去,赶上那年轻人不过迟早的事。

龙再兴终究是老江湖,知道轻功是极其考验功力的。

正所谓,技巧再好,功力不深厚,那也只是爆发力强,却是跑不了多远的。真正顶尖的高手,在施展轻功时讲究三个字,即快,轻,恒。前两个字还可以找技巧,就如这错影步,那就是施展轻功的一种技巧。但恒字,得考验一个基本功了。

然而,追着封亦跑了一段路,龙再兴才惊奇地发现,自己使出了浑身解数,居然还是无法追赶上封亦。

“小伙子,有话好说!喂,你先别急着跑啊!你也可以拜我为师啊,这样你就是我天山派的弟子了,那我不但不会废你武功或者杀你,还会教你更多的功夫,还可以让你成为天下第一!”

封亦头也不回,对龙再兴的呼喊声不听不闻,只顾着紧紧追着已经跑远的苏横浪。

此时已不见耶律雄才和覃飞厚的身影,封亦唯有紧追着苏横浪才不至于跟丢,因为他相信凭苏横浪的一身本事,应该不置于会跟丢耶律雄才和覃飞厚。

在长白山中施展错影步,足足追了近半个时辰,跑了不下于百里路。终于,在越过一个山头之后,封亦见远处的苏横浪如流星般突然落入一处山谷之中。

封亦没有多想,在经过那山谷的时候,也直接跳了下去,而龙再兴又紧随其后。

在这座山谷之中,封亦终于看见了耶律雄才和覃飞厚的身影。

耶律雄才与覃飞厚对恃而立,而两人中间的雪地上躺着一个人,这人正是天池药王。

此时的天池药王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神采,整个人显得极为痛苦,身躯抱成一团,在雪地上不停地抽搐着。

耶律雄才抬眼看了看追过来的苏横浪等三人,冷笑一声,说道:“很好,很好!你们居然都追过来了!本王记得三十年前,江湖中就传言,说神刀门主,天山一叟,血月教主乃是天下武功最高的三人。不过,神刀门在中原,天山在西域,血月教在南疆,三大门派各自称霸一方,所以三人从未见过面,也不知这三人究竟谁的武功才是天下第一。看来,今天的一切都是天意。本王和苏横浪都算是神刀门的传人,龙再兴乃是天山一叟的师弟,自然也能代表天山一派,而覃门主,江湖传闻覃门主从小跟在血月教主身边,也算得上是血月教主的传人了。当年三位前辈未曾见面,但如今他们的传人却都聚集在这长白山中,这一切只能说是天意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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