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何去何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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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底,北海镇落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淅淅沥沥的雪雨下,八岁的李旺站在警察总署的门外,犹豫着是进还是不进。

“李旺,快跟你奶奶走。”陪同的一个治安警上来正要拉他,李旺执拗的一侧身,让那治安警捞了一个空。

“哎你这孩子。听话!别犯拧。”

李旺抬头望着警署门前头发雪白的奶奶,仍旧迟疑不前。老太太叹息一声,转身推门走了进去。

九月中旬,那场轰动一时的杀妻案终于迎来了判决:

凶手李有财因淹杀自己的女儿、掐死自己的老婆李何氏,被判处死刑,等待枪决。李旺的爷爷,也是本案的从犯李老汉被判处劳役十年。李旺的奶奶,虽然知情不报,但念在李旺年纪小,需要人照顾,因此被免于起诉。那位知法犯法的居民局治安警所长被从治安警退伍中开除,调往苦叶岛的奥哈营地。

李老汉在判决之后不久,因为气恼交加,在一天夜里突发脑溢血撒手人寰;而李旺的奶奶突遭变故,措手不及,一夜之间就白了头。

出于保护李旺的目的,片山和周卫国在案情审办期间,没有将李旺是举报人的信息透露出去,因此李旺的家人至死都不知道这一切的结局都是因为这个八岁孩子的一封举报信。

刚落地的妹妹死了、母亲死了、爷爷死了,眼下父亲也快死了。这一切让八岁的李旺手足无措。之前的两个妹妹没了的时候他没看见,只是见奶奶两眼通红的告诉自己妹妹没活下来。

可是最疼爱他的母亲突然没了,这让一个八岁的孩子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尤其是在他无意中听到爷爷和奶奶说的那番话。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李旺虽然只有八岁,可他差不多已经明白,眼前家中的变故都和自己的那封信有关。

而这,让他无法面对自己的父亲。

身上的棉衣已经打湿了,这衣服还是母亲一针一线给李旺改的。正在犹豫不觉之时,李旺突然觉得头顶一暗,再一抬头,上面是一把伞;转身再看,眼前是一件青布棉袍,脚上穿的是一双千层底的布鞋。

现在整个北海镇,依旧每天穿着青布长袍到处晃悠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汪中,现任北海镇小学的副校长。

“先生。”李旺语带哭腔的看着这个中年人,问道:“我做错了吗?”

汪中蹲下身形,目光平视着李旺,沉声问道:“你觉得呢?”

“俺爹把俺娘我不知道。”

汪中道:“圣人说,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

这段话汪中在课堂上讲过,也做了解释,李旺一听,眼泪就哗哗流了下来。

汪中所说的是《孝经》,开讲儒学入门也是汪中就任小学副校长的条件之一。程朱理学是有糟粕,可儒家学问里的好东西也有不少。北海镇既然要让人人读书识字,人人成士,怎么能不知礼义廉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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