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防八旗满洲的武器配备和行军作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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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来源于《珲春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吉林外纪》、《清朝文献通考》。

一、珲春八旗武器配备(各地驻防满蒙八旗和绿营的装备是完全不同的)

领催、披甲每两人合枪一支,每四人合帐篷一个,锅一口镶黄旗有盔甲一百五十四副,弓一百五十八张,撒袋一百五十四个,腰刀一百五十四,箭八千三百八十支,纛两杆,旗九杆,枪七十五支(非鸟铳),帐篷三十七,锅三十七口

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共有盔甲四百五十八副(原为四百五十九,乾隆四十七年珲春发大水,丢失一副),弓四百六十八,腰刀四百五十九,撒袋腰刀四百五十九,箭两万四千四百九十支,纛六杆,旗二十七杆杆,枪二百二十五支(非鸟铳),帐篷一百一十三,锅一百一十三。

另外,珲春地方船只均为配备火炮的三板船、四板船,用以巡视南海各处。

三板船和四板船到底什么样,我没查到。估计就是大赶缯和中赶缯船,因在网上查到大赶缯船船长36米多,宽7米左右,24个船舱,可载重1500石。每船配水手、船工30余人,水兵80人;中赶缯船长23米,宽6米,深2米,配水手、船工20多人,水兵60人。

上述大小船型正好吻合派出巡视南海各岛的甲兵数量。

有鉴于此,船上所配的炮也就只能是奇炮或者小型子母炮。

奇炮,铁造,长五尺五寸六分,外刷黑漆,表面无纹饰,木柄,有炮架;炮子二两六钱。实际上就是个大号抬枪。

二、清军行军作战条例(雍正九年重新制定颁布,乾隆十三年、十年、四十九年又增订,增订条款略)

1战阵之际,听掌号击鼓鸣金为进止,如有闻声不进闻声不止者,斩

2临阵须奋勇前进,如有回顾畏缩交头接耳私语者,斩

3专司掌号击鼓鸣金之人,闻令即掌号击鼓鸣金,令止即止,违者八旗兵鞭四十,绿旗兵棍责三十,如临阵违令者,斩

4将军密军令如转之人,将其中要言私自增减并将疑似之言添造者,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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