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齐聚(1 / 2)

加入书签

“我的名字叫琪琳,是巨峡市的一名普通小警察。然而,自打那天我从医院醒来,我就发现,我并不平凡。”

“我被一名外星战士的攻击打穿了胸膛,可我却并没有死,反而活了过来。之后,一位年轻漂亮女军官找到了我,说我是什么拥有超级基因的神河战士,让我为更高级别的安全部门效力。”

“或许是身为人民警察的正义感,让我没有第一时间回绝。而当我问我那些同事们怎么样了时,才得知他们有的已经壮烈牺牲了。我想,他们为了保护人民,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那我拥有了力量,又怎么能不继续前行呢?否则他们的牺牲不是白费了吗?”

“于是,我背负着同伴们保家卫国的意志,来到了这个超神学院,明明是个跟普通大学差不多的地方,可他们居然允许我携带配枪。而正因如此,才让我阻止葛小伦与黎暮把宿舍楼给拆了。”

……

当天下午八点。

一间还算宽敞的教室里,三三两两地坐着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年轻人。他们中有警号是“520520”的女警琪琳、一身简朴农民打扮的程耀文、将诱人的黑丝大长腿搭在座子上的蕾娜,以及各路形形色色的“超级战士”。

此时此刻,黎暮也和这群未来的战友同聚一堂,而赵信打量着黎暮那不一般的左臂,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好奇地问道:“哎哟,你这麒麟臂,得单身多少年才能练出来啊?”

“什么麒麟臂,人家这是恶魔之爪。”葛小伦帮黎暮解释道。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有些时候,男人的友谊就是这么简单。而双方的争斗,本来就是葛小伦先挑起的,再加上葛小伦后来也了解到了黎暮的情况,情知是自己的不对,故对黎暮有了一丝愧疚,却是率先道歉。

而黎暮这边,事后冷静了一些,也知道葛小伦本性并不坏,无非就是单身二十多年,再加上心仪的女神居然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也是失了智。

男人嘛,为了女神争风吃醋很正常。不过抛开女人,大家还是好兄弟,毕竟黎暮和蔷薇还真没什么关系,而黎暮也不介意与葛小伦公平竞争,花落谁家未可知,但真要比起来,黎暮有绝对的自信。

所以,在眼下这间教室里,反而是葛小伦与黎暮互相最熟悉,而自来熟的赵信也很快加入了这个三人小团体,俨然是自成一系了。

“我跟你们讲啊,我祖上可是常山赵子龙,赵云大将,那个黑墨镜当时求着本大爷加入超神学院,我想着我可是有神力啊,为了惩恶扬善,保护弱小,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了他。”赵信昂着头,吹牛说道。

“切!这算什么,我们葛家还是成吉思汗的后代呢!”

“那老子祖上还是汉……管他什么祖,老子还是刘备后代呢!那啥,那个叫赵信的,来叫爷爷我一声大哥,爷爷我黑社会老大,外面几十号兄弟,以后带你打天下啊!”听到几人在教室前面吹比,坐在后面的刘闯也嚷嚷道,看来这个比还是看过一点《三国演义》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