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巴黎的故事(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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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文化城市,巴黎国立图书馆的读者要远比其他城市多得多,阅览室几乎坐满了人,只是可惜的是它是现代风格的,远不如巴黎圣母院和卢浮宫那样华丽,自然也吸引不到游客了。

因为远离市中心,图书馆外面看起来很荒凉,再加上狂躁的风,这里像是被遗弃的。

但是在图书馆的周围,一座新的城市正在快速修建。

古驰的老板弗朗索瓦·皮诺本来打算在巴黎修建自己的博物馆,可惜这个计划被做事拖沓的市政府给耽搁得难以成行,他在4月时宣布了将博物馆转向威尼斯大运河。

即便要另谋高就,也是要先找好下家在说,弗朗索瓦是做好了一切准备后才对外宣布的。

为什么罗斯会甩了卡尔,而选择杰克?

或许正是因为她看到了卡尔金玉其外的躯壳里空荡荡的灵魂。

图书馆给人的感觉总是安静的,用诗人的描述方式:如果有天堂,那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奇怪的是波莫娜在这充满现代气息的地方没有感觉到那种安静,她感觉到了一种躁动,让她觉得非常心烦。

扩建图书馆只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项目,应该会花不少钱,创造很多就业机会,还能让一部分官员中饱私囊什么的,总而言之和没有关系。

这种感觉一直到她来到国王图书馆旧区才得到改善。

在工业革命时期,巴黎曾经是和伦敦并驾齐驱的城市,当古老与现代撞击,不一定代表着有一方必然会被毁灭。

在这个圆形的大厅里,穹顶上没有画先知和天使,而是一大片钢架结构的玻璃窗,它能让自然光最大程度照进来。

中央大窗户的旁边环绕着22个小窗户,圆形大厅足有三层楼高,每一层楼都是环形的书柜,阅览区铺着蓝色的地毯。

她能感觉到一种“魔力”,让她想要停下脚步。

叔本华说过,拉丁语patientia“耐性”这个词与痛苦有关。

耐性是那么迟钝、懒惰、没精打采以及女人的天赋。

但如果这个世界被弄得极其糟糕,耐性就变得极其有用而且必须的了。

哈利有时很缺乏耐性,西里斯将双面镜当作礼物送给他了,他鲁莽行动之前怎么没想到用它来联系西里斯。

巫师世界又不是一切追求高效的麻瓜世界,他慢下来仔细思考总是会想起来的。

急功冒进容易中敌人的陷阱,战争有时比的就是耐心,轻举妄动会自乱阵脚,如果不是西弗勒斯通风报信,哈利他们几个就中了卢修斯和伏地魔的圈套了。

他们只是十几岁的年轻人,年轻人容易冲动行事,这一点容易被年长的、能控制住自己冲动,考虑事情更加全面的成年人利用。

鉴于老傻瓜自己也有犯糊涂的时候,他误会哈利是魂器的事,波莫娜也懒得追就了。更何况那个小子身上到处都是怪异,哈利不仅会蛇佬腔,还有感应魂器的能力,以及西比尔·特里劳尼在哈利三年级所做的那则预言,相比起阿不思有根据的猜测,波莫娜这种无根据的猜测才是更不可信的。

一阵风自她的身后吹过,它发出“呜呜”的哀鸣,听起来如同地底深处冤魂的呜咽,让这个初夏变得寒气逼人。

她的脑海里不自禁地浮现出地下墓穴的骷髅墙。

在法国大革命的前三年,也就是1786年,巴黎也发生过一次瘟疫,人们习惯了死后埋葬在街区教堂的墓地。为了埋葬新的死者,以前地下的白骨都被掘了出来,仿佛尸骨满到溢出来。

正是因为如此,路易十六才下令让教士们将以前的采石场当作藏骨堂,将所有公墓里的尸骨转移到此。其中包括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

只是她或许有那么点特权,不用和其他骷髅一样被拆开来,按照骨头的种类摆放,她还是比较完整的。

地铁、地下水道、地下墓穴,难怪巴黎市中心没有高大的建筑了。

地基坏了,无论地上的建筑修得多么灿烂辉煌,终究还是会倒塌的。

要完成六百万、七百万具尸骨的码放,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一颗平静的心,不是那种为了证明自己大胆,大半夜跑去地下墓穴探秘的“冒险者”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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