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酒肆的扩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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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了七月半,连绵了好些日子的阴雨天结束,暑热也已消散,太阳在中午时有些晒,但也已不是“烈日”,天瓦蓝瓦蓝的,飘着几朵白云,又有习习的秋风,长安怡人的秋,终于来了。

沈韶光回想这个过分炎热的夏天,有点心有余悸的感觉,谁能想到因为高温,竟然弄得满城风雨,天灾差点变成人祸,更殃及了自己这条小池鱼。相对比,前面半个多月的阴雨,衣服发霉,墙上透着水汽,倒不算什么了。

好赖算是过去了,沈韶光舒口气,摸摸新做的秋装上的绣纹,未来的两个多月,是长安最好的时候。等进了十月,早晚下起白霜来,便有些冷了。

沈韶光微提松霜绿的裙子,坐下,抱起明奴慢慢顺毛。这松霜绿带着点秋的厚重,就如那天午后从城外回来远眺看到的颜色一样。衫子是乳白色的,比明奴的毛色要柔和一些,做成胡服窄袖的款式,免得又被某人拽住了。

想到那日,沈韶光颇有些悻悻,觉得自己忒给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丢人……大概,穿越久了,灵魂也古典保守了?

不过那日溜达一趟也不是全无收获,比如吃到了新鲜的煮豆子,好吃的蒸猪肉,有点后劲儿的村酿,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荞麦冷淘。

用井水淘过的荞麦面条,带着微微的涩感和麦面的清香,有嚼头儿,拌着芝麻酱、清酱汁、醋、蒜吃,特别清爽。

在坊里的米粮店,沈韶光没见过荞麦面,西市或许有,但沈韶光暂时懒得去找了,便与那店家娘子买一口袋荞麦回来。

于是这两天,沈记主人和客人的桌案上,便常见荞麦汤饼的身影,冷淘的、热汤的,炝锅的、打卤的,炒的、焖的,粗的、细的,婴儿指头样儿的,猫耳朵形状的……各种花样儿。

邵杰躬逢其盛。吃一筷子荞麦拌面,嚼一嚼,又吃一筷子,对沈韶光连连点头。

他吃的是鸡丝拌面。荞麦面有些粗涩,故而吃的时候,要么过冷水,使其爽利,加麻酱蒜醋之类料子拌着吃;要么配浓郁香腴的肉汤,以掩盖它的粗涩。

鸡丝拌面却又不同。鸡丝用蛋清抓过,又裹了芡粉,温油下锅滑制,然后用猪油加一点银针豆芽爆炒,放一点奶汤,勾薄芡,快速出锅,这样做出来的鸡丝极滑嫩。再配一点胡瓜丝,与这筋道涩感的荞麦面同吃,舌畔齿间会有异彩纷呈的感觉。

邵杰把小碗里的那两口荞麦面条吃完,拿帕子擦一下嘴。

沈韶光笑眯眯地明知故问:“邵郎君吃着可还适口?”

“好吃!”邵杰赞叹,“只可惜——”

可惜什么?沈韶光提起精神,听他提意见。

“贵店的碗太小!”

沈韶光笑起来,邵杰也笑。

邵杰还真不是虚夸,他自小家里富贵,从没吃过荞麦汤饼,第一口觉得味道有些怪,但吃着吃着就上瘾了,只可惜,小小的碗里也只有这么几口。

沈韶光就喜欢这么捧场的,笑道:“郎君先前用过酒肉菜蔬了,这荞麦汤饼居于最后,就譬如艺伎娘子们唱曲儿时最后那个拖腔儿,适当地拖一拖,有余音绕梁之感,拖太久则冗余了。”

邵杰拊掌大笑,小娘子不知道哪来的这些妙语,又有趣,又精到!

沈韶光笑道:“等再过些日子,秋风更凉些,郎君就可以来吃羊肉芥菜荞麦汤饼了。腌得够味儿的芥菜炖大块的肥羊肉,香腴的羊汤,细细的荞麦面,再放一勺炸得香香的茱萸酱……届时给郎君用最大的海碗!”

邵杰笑道:“说定了!”

邵杰又发出曾经的感慨:“小娘子真该去东西市开间大酒肆。沈记如今已经有些名声,我不止一次听人提起沈记吃食。这时候合该乘风破浪,去东西市,打出旗号来。”

沈韶光午后有闲空儿,喝口玫瑰花茶,与他细细掰扯:“本店卖得最好、获利最多的,不是鱼羊鲜、八珍鸭子这些贵价菜,也不是炸兰花豆,拌芫荽豆皮这种小菜,而是玛瑙肉、芙蓉羹之类中档菜。郎君回去桂香园,可以查细账看看,看是不是也如此。”

“我说这个,不是说豪华贵价的不好,而是说,我们不是只有‘豪华’这一条路可走。”

沈记的买卖确实好,饭时外面等座儿的榻上就不曾空过人,但囿于位置、场地和客源,这间店铺大约再发展也就这样了。

邵杰提议的,沈韶光不是不心动,但一则买下东市大酒肆所费颇多,目前手里的银钱不太富余,再者,豪华酒楼又有豪华酒楼的经营之道,还要再摸索。要保准,要赚钱,沈韶光另有想法——找中高档的里坊,开完全复制本店的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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