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漠南王氏?(2 / 2)

加入书签

如此数百上千年后,漠南郡与陇左郡就会在草原上接壤。

而漠南郡既然拥有如此大面积的草场,其产业结构自然也是以畜牧业为主,农耕和商贸为辅。

虽然草原上的土壤略呈沙土状,不够肥沃,也没有四通八达的河道水源,难以像陇左郡、庆安郡一样形成大乾之粮仓。但漠南郡却是大乾最大的肉类出产地,以及最优质的马匹出产地,号称“国之肉仓”,“国之马仓”。

同时,漠南还盛产羊毛,皮革,以及各种奶制品,乃是大乾最大的皮毛制品以及奶制品出产地。

靠着相关产业链,漠南大大小小的世家活得也是相当滋润。单论富庶程度,漠南比起庆安郡也不过是略逊一筹而已。

作为大乾最早开辟出的几个郡之一,漠南的历史已经相当悠久,郡内总体也比较安全。两架灵禽飞辇一路往北而去,一路上也是比较顺利。

从天空中望下去,广袤的草场郁郁葱葱,仿若葱绿的海洋,时不时还能见到成群的牛羊马等畜生在草原上缓缓蠕动,或进食,或奔跑,看起来悠然自得,好不惬意。

当初长宁王氏从皇甫氏手里拿到的“王氏大牧场”,与这漠南郡的大草原比起来,犹若是沧海一粟。

大部分世家拥有的草场范围都极为广袤,甚至于,要比陇左郡世家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大上数倍不止。而他们虽然有主宅,却大部分时间都住在牧场之中。

不过,如此场景初看倒是有趣,半天之后便只觉单调和乏味了。王守哲很快就没了兴趣,转而将注意力重新放在了赶路上。

两日后,灵禽飞辇也不知道在空中横跨了多少个大草场,才终于抵达了漠南郡郡城。

郡城傍湖而建。

这是一个直径约有千里之遥的庞大草原湖。

湖水不深,一到冬季便会全部结冰。届时,整个湖面晶莹剔透,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犹若镶嵌在草原上的一颗明珠,因此被命名为——“洞查查湖”。

据说,这是根据当初盘踞在此的蛮族土语发音命名的。

漠南郡城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它的城墙是用土法烧制的红色巨砖砌成,高逾二十丈,宽逾数丈,城内布置着一个巨大的防御阵法,配合城内的守军和紫府上人,甚至曾经抵挡过八级兽潮。

陇左长宁王氏,与陇左钱氏都是外来者。不过,他们一个拥有多宝阁的贵宾请柬,一个乃是大名鼎鼎的五品紫府世家,只是略作验证,便被恭敬地请入漠南城中。

这种时候,便体现出了紫府世家的底蕴和根基来了。王守哲一行与钱学翰一行刚进入郡城,便有当地势力闻风来接。

其中便有漠南莫氏。

这是一个新兴的六品世家,短短几百年时间,便从曾经的七品晋升为六品,并且如暴发户一般将主宅搬到了郡城内。

这个家族如今足足拥有四名天人境老祖,比普通的六品世家犹要强上一筹。

不知莫氏与钱氏有着什么样的往来,两家的关系似乎颇为亲密。莫氏的家主和一位天人境后期的老祖,非常热情地招待了钱学翰和王守哲等人。

当然。

王氏不过是七品世家,被热情招待的唯一原因,便是沾了钱氏的光。

两个家族,都被莫氏安排进了“观天阁”中,这属于漠南郡的高端客栈之一,它使用了超高的建筑技艺,高余五十多丈,是漠南郡城最高的建筑物。

因此得以住在此等高端客栈中的客人,没有一个简单人物。

它距离多宝阁分部,也不过是隔了两条街,来去颇为方便。

有接风自然有洗尘。

观天阁内部,便有类似于百味居之类的高端自营酒楼。

莫氏一众,如土大豪一般地包下了酒楼的一整层,来招待钱氏和王氏,就在对琉璃窗处摆了一大桌,从这里可以将“洞查查湖”的美丽湖湾尽收眼底。

如此奢侈和“豪迈”,惹得王守哲也是暗暗咋舌,低声传音问钱学翰:“学翰家主,这莫氏是做什么营生的?排场竟如此之大。”

钱学翰立即低声回道:“原本是一个普通的七品世家,因运气极好,在家族偏远辖地内无意中勘探出了深层富铁矿石,因此发家致富短短时间内晋升到了六品世家。百多年前,他们就与我们钱氏有了联系,他们家有两个姑娘,远嫁到了我钱氏的直脉中……算是半个姻亲家族吧,而我们则是帮他们将优质铁矿在陇左郡内销售!”

之所以是半个姻亲家族,是因为只有莫氏直脉嫁到了钱氏直脉,而钱氏嫁回去的是两个庶女。这一点,钱学翰自然不会多嘴。

“守哲家主,你们王氏不是一直都需求大量粗铁锭吗?你们家用的那些,大部分都是来自莫氏富矿产出,质优价低。”

“呃……”王守哲暗自无语,没想到王氏和“莫氏”也有些关联。果然,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中,都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只是王守哲不知道的是,在陇左紫府学宫内,也有一位来自漠南莫氏的小天骄姑娘,曾经想巴结王璃瑶当她追随者,结果被“老仆”商季平赶走。

众人落座后,仅有“七品”的王氏,并没有被太过重视。连他带老祖,被安排在了末座。这把钱学翰吓得是一头汗水,刚准备反对两句,“仔细”介绍一下王氏时,却被王守哲暗中制止。

他并不想与这暴发户气息比较浓烈的莫氏,有太深的来往。同样,他也不想为了面子而暴露了王氏的底蕴,从而来点节外生枝什么的。

唯一的目的,就是买下无极宝丹后,第一时间吃掉,来一个入嘴为安。

因此,这接风宴上。王守哲与珑烟老祖,对那些漠南珍肴,只是浅尝辄止吃个味道,颇为低调而沉默。

而莫氏一众人,则是将钱学翰众星拱月在了其中,各种阿谀奉承如潮水般轰去。

惹得钱学翰一头冷汗,时不时发虚地偷瞄了一眼王守哲和珑烟老祖。开玩笑,守哲家主是何等人物?那是连大名鼎鼎的龙无忌都敢硬怼的大人物。

他虽然“贵”为钱氏家主,终究还是不能和守哲家主比的。而珑烟老祖就更别提了,当初可是救过他的命,连圣地天骄曹幼卿都被她打跑的主。

根据老祖宗暗中推断,珑烟老祖极有可能是天骄中,血脉都比较靠前的存在。否则,冰澜上人不会如此器重于她。

唯一让钱学翰稍微心安的是,守哲家主和珑烟老祖都没有介意。

就在王守哲和珑烟老祖,准备再熬一阵后便借故告辞,低调离场时。蓦地,被包下的这一层酒楼内,却是冲进来几个年轻的公子哥儿。

那几个公子哥,个个穿着讲究,颇有些油头粉面的纨绔子弟气息。其中为首的那个,仿佛才二十三四岁模样,便是一身灵台境二层的气息,他目光冷峻,嘴角仿佛挂着一抹怒意和冷笑。

他们一进来,就嚷嚷道:“区区莫氏,也敢和三十九公子抢餐位?”

莫氏家主刚准备发飙两句时,却猛地一瞅见那为首的公子,以及听到了他们的话,当即脸色大变:“是王室海那混世小魔头!”

“不错,你竟然还认得室海公子。”

他的几个跟班,却是更加叫嚣了起来:“既然认得我家室海公子,还不快快滚开。”

王室海?

王守哲和珑烟老祖互相望了一眼,均是有一丝尴尬和无语之色。

漠南王氏……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