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4章 这个可以有(2 / 2)

加入书签

“这个你可以放心,我这人啊,从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就算是做了,也不可能有人拿到证据。

李东泽笑着表示认同,说道:“我们律师对于企业而言存在的意义,和对于普通人而言存在的意义完全不同。前者主要是规避违法的风险,后者是使用法律作为武器保护。”

“所以我需要在开始正式开始服务之前,尽责任和义务的提醒您。”

“如果您是为了投资的话,必然不止购买一套房,我看过一个案例,因为公司购买房产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所以,有位投资者以公司名义购买了32套房,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当时的均价就已经高达2万每平,目前的话,应该在6万以上了。”

“但是,目前这些房产都不在他手中了,因为他购买的那个公司在生意上亏损严重,于是理所应当的,需要用那些房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马仲问道:“你的意思是,如果他不用他做生意的公司,去购买那32套房的话。就算他的公司亏损了,他也不需要用那32套房还债?可买房子的公司和做生意的公司,不都在他的名下吗?”

李东泽微笑道:“这是要看情况的。假定他当时用来做生意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他就不需要用自己名下的财产赔偿。顾名思义,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承担有限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就是除了公司自有资产之外,公司的注册资金。”

“也就是说,如果他当时创建公司的时候,投资的是500万,那么,发生债务关系公司要破产的时候,他也最多只需要承担500万的赔偿。”

“当然了,如果是股份公司,那就不一样了,无论是哪家公司出现了问题,都需要用他名下拥有的所有财产来赔偿。”

马仲懂了。

有律师就是好啊,上来就要教自己如何规避风险。

或者说,是教自己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坑人不偿。

但他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个,虽然他并不认为他做生意一定就会赚钱,可就算亏钱了,也只会亏他自己的钱。

因为他不需要投资人,也不会欠钱不还。

他突然产生兴趣的,是李东泽所说的案例。

“李律师,我很好奇在你的律师生涯中,有没有碰到你说的那种案例。”马仲笑了起来问道:“就是那种拿着有限公司,欺负一些不懂法律的人,骗了别人钱财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

李东泽愣了一下,但也没多想,只认为是一个年轻人的好奇心作祟而已。

在他看来,马仲也就二十出头的年龄而已,如果不是马仲的衣着和手上带着的那块表。

他或许会认为马仲要在东海买房的说法,只是一个笑话。

而且是耗费相对较高的,以公司的名义买房。

“当然是有的。”

李东泽很乐于满足客户的好奇心,特别是能够以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专业性。

“我成功的帮过一个遭遇这种事情的客户,追讨回了他原本不可能挽回的损失……”

马仲听着就有些遗憾。

成功了可就没什么意思了。

于是继续问道:“那有没有类似的,失败的案例呢?”

李东泽的表情变的奇怪了起来。

“这个真没有。”

“这个可以有。”

“马先生,我李东泽的律师生涯,到目前为止未尝一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